关于招募“大脑十二项”思维理论体系宣讲讲师及启动课程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行业同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重要部署,全面对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战略要求,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政策精神,持续推动全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在天津市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全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天津分中心(以下简称“天津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大脑十二项”思维理论体系宣讲讲师,并同步启动该体系标准化课程开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大脑十二项”思维理论体系是天津分中心基于认知神经科学与积极心理学交叉研究,结合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实践,系统提炼形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思维能力训练理论框架。该体系围绕大脑认知功能十二个核心维度,构建了“认知觉察—思维重构—行为转化”的完整训练路径,已在天津市多家单位开展实践应用,在提升职工心理韧性、优化决策思维、增强情绪管理能力等方面取得可量化成效,积累了丰富的案例与教学经验。
本次招募与课程开发旨在实现以下目标:一是系统开发标准化、可推广的系列课程,推动理论成果向服务产品高效转化,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提供科学产品支撑;二是组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扎实、授课水平精湛的专业化讲师队伍,确保课程高质量落地。
二、招募对象与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社会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咨询师、教师、培训师、科研人员及相关从业者。
(二)申报条件
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热心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事业。
专业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社会工作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持有原国家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具备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等权威行业组织认证的心理咨询相关资质;
在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领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授课与开发能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独立开发培训课程的经验,能够承担“大脑十二项”思维理论体系课程的设计、试讲与迭代优化工作。
时间保障: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每年投入必要时间参与课程研发、试讲及宣讲活动。
三、讲师职责与课程开发任务
(一)讲师核心职责
经考核聘任的讲师,须承担以下工作:参与课程体系研讨与开发;承担天津分中心安排的宣讲授课任务;参与课程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遵守讲师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二)课程开发任务与成果要求
本次同步启动的课程开发工作,以打造标准化、可复制的课程产品为目标,具体要求如下:
开发内容:围绕“大脑十二项”思维理论体系核心模块,开发面向不同受众的专题讲座课程与系统培训课程。
交付成果:每门课程须产出一套标准化课件包,包含授课PPT、讲师手册(含教案与教学设计)、学员学习资料及相关辅助教学工具等。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大脑十二项”思维理论体系宣讲讲师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联系工作人员获取);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心理咨询师资质证书等扫描件;
个人简介(含学习工作经历、授课经历、课程开发经历及代表性成果等)。
(二)提交要求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Houfuzhineng@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讲师申报-姓名-单位”。
(三)时间安排
本次招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后续面试与试讲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五、激励保障
经考核合格并被正式聘任的讲师,享有以下权益:
聘书认证:颁发天津分中心讲师聘书,正式纳入讲师队伍管理;
优先入库:优先纳入天津分中心专家智库,参与智库相关工作并享有相应权益;
课酬激励:统一安排至天津分中心合作单位进行宣讲授课,按标准支付课酬;
学术发展:参与体系研究与课程开发的核心讲师,可联合署名发表研究成果,提升学术影响力;
专业成长:定期参加天津分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人员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天津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2-60264959
期待各界同仁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全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天津分中心
2026年6月29日
附件:关于招募“大脑十二项”思维理论体系宣讲讲师及启动课程开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