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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心理健康公益大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09:00:00 来源:原创

尊敬的天津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普及大健康理念,助力“健康天津”“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建设,全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天津分中心决定开展心理健康公益大使征集活动,在天津地区各企事业单位职工队伍中选拔一名心理健康公益大使,作为天津分中心的形象代言人,共同为心理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一、活动目的

    通过选拔心理健康公益大使,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以公益行为和公益形象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与理念,提高天津地区职工及广大民众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征集对象

    天津地区各企事业单位推选的职工代表,每个单位限推选1名。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素养推选的职工代表需为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个人荣誉推选的职工代表需为劳动模范,在自身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以实际行动诠释和传递正能量。

    (三心理素质:推选的职工代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自身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能够积极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并乐于帮助他人解决心理问题热心公益事业,有积极参与心理健康公益活动的意愿和行动。

    四、大使职责

    (一宣传推广:以公益形象和公益行为,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推广天津分中心心理健康服务项目,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扩大心理健康服务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活动参与:与天津分中心组织的各类心理健康公益活动,如讲座、培训、咨询等,为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五、征集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

    六、征集流程

    (一单位推选: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征集条件,在本单位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推选确定本单位心理健康公益大使候选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心理健康公益大使候选人推荐表》模版按要求填写完整后盖章,将《心理健康公益大使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劳动模范证书等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oufuzhinen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心理健康公益大使候选人推荐-单位全称”。

    (二初步筛选天津分中心对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征集条件确定入围名单。

    (三)综合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通过面试方式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大使职责的能力,最终确定心理健康公益大使人选。

    (四)公示与任命:对确定的心理健康公益大使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为全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天津分中心心理健康公益大使,并颁发聘书。

    七、表彰与激励

    (一)颁发聘书:为心理健康公益大使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1年。

    (二)荣誉表彰:在聘期内,对表现优秀的心理健康公益大使进行表彰和奖励,授予“优秀心理健康公益大使”等荣誉称号。

    (三)宣传推广:通过天津分中心官方平台及各类媒体渠道,对心理健康公益大使的事迹和贡献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八、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2-60264959。

    我们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推选优秀的公益使者,共同为天津地区的心理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全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天津分中心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