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咨询师及心理督导师培训的通知
天津市各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咨询师及相关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重要精神,积极响应《“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构建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充实心理健康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素养扎实、职工信赖、社会认可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推动职工心理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天津分中心(以下简称“天津分中心”)决定开展心理咨询师及心理督导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宗旨
本培训以“政策引领、权威认证、多维培育”为核心特色,构建“三位一体”培育体系,由天津分中心联合中国国家人才测评网打造“培训-考试-发证”全流程认证通道,以“服务职工心理健康、助力社会心理建设”为宗旨,通过系统化培育推动心理健康服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学员考核通过后可获得中国国家人才测评网认证并纳入天津分中心人才库,免费参加天津分中心组织的学术交流、案例研讨、行业沙龙等活动。
二、课程特色
(一)系统化设计,专业全面
1.心理咨询师课程:以“基础知识+核心技能”为主线,系统涵盖心理活动生理基础、感知觉、记忆、情绪、社会化等核心模块,重点强化意识与注意、言语表达及想象等专业能力训练;
2.心理督导师课程:聚焦督导总论、高阶技术训练、伦理规范与法律实务等核心内容,特邀国内知名心理专家领衔授课,保障培训专业性与权威性。
(二)线上自主学习,灵活高效
学员通过天津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tjsfzx.com)“学习中心”版块登录学习,课程支持回放与重复观看,突破时空限制,满足碎片化学习需求。
(三)名师指导,理论结合实践
授课团队由资深心理专家、高校教授组成,课程深度融入典型案例分析、模拟咨询演练、技术实操演示等互动教学形式,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深度融合。
三、报名要求
(一)心理咨询师报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心理健康服务事业;
2.具备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拥有三年以上教育、医疗、企业人力、社区服务等相关工作经历者;
4.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共情能力及职业素养,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心理督导师报名要求
1.满足心理咨询师培训报名条件;
2.已取得心理咨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已完成系统的心理咨询师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备两年以上心理咨询实操工作经历;
4.从事或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精神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具备一定的行业认知与职业追求。
四、报名方式及费用
(一)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滚动开班,额满即止。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材料: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学员报名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完成对公账户缴费,留存缴费凭证;

2.报名提交:将《学员报名申请表》、缴费凭证及其他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oufuzhinen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心理咨询师/心理督导师报名材料”。
3.资格审核:天津分中心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缴费方式
对公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市厚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利民道支行
银行账号:272671982625
缴费时备注:“姓名-心理咨询师/心理督导师培训费”。
(四)培训费用
心理咨询师:2980元/人,心理督导师:3650元/人,费用包含课程学习、考试认证,因个人原因放弃培训或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专项补贴
前500名成功报名并完成培训的学员,在取得证书后,可获得1000元/人专项补贴。
五、学习与考试
(一)学习流程
1.报名审核通过后发放线上学习账号;
2.登录天津分中心官网“学习中心”学习相应课程,完成规定课程后参加考试。
(二)考试流程
1.考试方式:线上闭卷考试;
2.考试时间:每月4号9:00—8号18:00;或18号9:00—22号18:00;
3.考试平台:登录天津分中心官网“考试评价”进行考试。
(三)证书发放
考试合格者颁发心理咨询师/心理督导师岗位技能培训证书。
(四)证书查询
登录中国国家人才测评网官网进行查询。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天津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22-60264959。
特此通知。
全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天津分中心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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